一、资助对象
奖学金资助对象为申请来津学习和正在津学习的本专科及以上层次的优秀外国学历生、高级进修生、汉语言预科生。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二)新生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申请就读本专科专业的,应获得相当于中国高级中学毕业的学历或证书,年龄在30 周岁以下;申请就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的,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35 周岁以下;申请就读博士研究生的,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年龄在40周岁以下。教授或副教授应来自外国或中国就读本专科院校或其他同专业高水平大学。
2.申请人的语言水平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所申请高校规定入学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如HSK 证书、其他汉语学习和考试证书等。对直接用英语授课专业的外国留学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请人未同时获得其他形式的奖学金。
(三)在校生申请条件
1.已在津正常注册学习的自费外国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且该生上一年度没有申请过休学、保留学籍或延长学制。
2.申请人须表现良好,在校内无旷课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在校内外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申请人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优秀。
4.申请人当年没有享受任何其他形式的奖学金。
三、资助标准
天津市政府奖学金分为部分奖学金和全额奖学金。
部分奖学金只资助学费。全额奖学金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住宿费,并提供奖学金生生活费、综合医疗保险费。
四、申请方式
天津市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报评审一次,申请成功有效期为一学年,一学年后申请者需重新申请。学校不承诺申请者能够连续多年获得天津市政府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