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奖学金

政府类奖学金1年前 (2024)更新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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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支持和鼓励更多的外国优秀学生、学者来中国学习,根据《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申请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申请对象

申请来上海接受本科、硕士、博士教育的优秀外国留学生。

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

来华攻读本科预科项目者,须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3周岁;

来华攻读学士学位者,须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学历,年龄不超过25周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在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申请人获得中国政府或其他组织奖励资助的,不能再申请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奖学金内容

1.A类奖学金(全额奖学金)

免交学费、住宿费,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按月发给奖学金生活费,本科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3500元。

2.B类奖学金(部分奖学金)

免交学费,提供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

申请方式

请参考上海各大学的招生简章,有些大学面对本科学生仅支持B类奖学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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