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政府东盟国家留学生奖学金
一、奖学金类别
全额奖学金:用于资助在广西接受1年汉语进修、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教育的东盟国家留学生。全额奖学金包括:免交注册费、学费、基本教材费、住宿费;提供重大疾病与意外事故保险;按月发给留学生生活费,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学士本科生每月10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
二、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为东盟国家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 对中国友好,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 品行端正,学习态度认真,成绩优良;
4、 未同时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
申请攻读学士学位者,应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应具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习成绩优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申请流程
向所在广西的大学提出申请,具体的请参考各大学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