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优秀外国留学生来渝学习,重庆市人民政府特设立“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简称“重庆市市长奖学金”)。
一、资助类别及期限:
1、资助类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资助期限:仅专业学习期间,其中本科生4年,硕士研究生3年,博士研究生4年。
二、奖学金内容:
1. 博士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35,000元;
2. 硕士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30,000元;
3. 本科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25,000元;
市长奖学金的资助年限不能超过所攻读相应学位的正常学制年限。奖学金以现金的形式分两次发放,或直接冲抵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需按照要求进行年度评审,评审不合格者,奖学金将中止或终止。
三、申请条件:
1. 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 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本科学位者,须具有高中学位,年龄不超过25岁;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
3. 未同时获得其他各类奖学金。
四、申请流程
学生向重庆市拥有奖学金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申请。此奖学金对于个别学校来说,去除学费和住宿费,学生每月可剩余一些生活费。